朝阳保险:

保险经营规则

1、保险有哪些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有:保险利益原则。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近因原则。

2、保险经营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分散风险原则:保险公司应该把风险分散到尽可能多的保单上,以减少单个保单的风险程度。 合理定价原则:保险公司应该根据风险的大小、种类和分散程度来合理定价,保证公司的盈利能力。

3、保险利益原则: \x0d\x0a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4、依法监督经营管理的原则。保险监督经营管理部门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或行政法规实施保险监督经营管理行为。保险监督经营管理行为是一种行政行为,区别于民事行为。

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规范

第三十一条商业银行作为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实施主体,应当加强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管理,加大内部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对误导销售、错误销售等违规行为的内部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处罚制度。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实施时间是2024年3月1日。

投保提示;禁止代客户抄录;禁止代客户签字确认。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是我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行为规范,也是指导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第四条 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第五条 保险代理机构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代理保险业务时,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分总则、市场准入、销售行为、监督管理、附则5章48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向投保人提供纸质保单或电子保单。

工作日的人工接听服务不得少于8小时。保险公司应建立业务电话来电记录处理制度。第六条保险业务员面对面销售保险产品,应当出示工作许可证或者展览许可证等证件。保险业务员以电话销售保险产品的,应当告知投保人姓名、工号。

中国保监会专门对保险电话销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在禁止营销员个人或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陌生客户电话行为的同时,要求各公司加强对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