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士兵在部队交的养老金公家的一部分会充公吗?

1、部队交给家属的社保由家属自行支配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军人保险待遇,退出现役后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谈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的合法权益。

2、可以退回来。军嫂在部队交的养老保险与地方交的保险重复部分,有军嫂自主选择保留其中一份,另一份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给军嫂本人。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

3、你好:不能!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4、法律主观:部队上交的 养老保险 的钱可以取出来。 养老金 必须在退伍后且达到 退休 年纪才能取出来,如果满足条件均可以取出来。

辞职后养老保险充公吗

退的话只能退个人缴纳部分的,单位的充公了。

可以,但是只能拿回你自己交的那部分,公司交的那部分充公。

劳动者辞职的,养老保险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但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是可以转移的,如果劳动者找到新的公司,可以要求新的公司为其继续缴纳社保。

辞职后缴纳的养老保险会存在养老保险账户内,公司缴纳的部分是不会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如需个人缴纳社保,首先要去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医保中心办理医保的参保手续,需要提供个人***、失业证明、原单位出具的医保证明书的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高档是不是充公了?

1、法律分析:不是。社保统筹是国家把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内的的单位每个人缴纳社保账户里的一部分钱纳入到社会保险账户当中,把这部分钱当做统筹基金,然后再由国家分发给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从而实现社会贫富调节的一个作用。

2、城乡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可以在下一个缴费年度申请更改缴费档次,但是,每改变一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都需要参保人到社保部门去办理变更手续,而且每年仅可以变更一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3、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个人年缴费额或集体补助(含其他资助)均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对重度残疾人,市、区(市)***按500元的标准代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

4、从今年开始,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将得到统一,合并后共设立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共13个档位。最高缴费档次增设到3000元。

职工还没退休就去世了,养老金是充公还是给家人

1、法律分析:未到退休年龄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2、法律主观:未到 退休年龄 不幸去世,养老缴费的个人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返还。个人账户的 养老金 ,是可以 继承 的,到时候到 社保 中心提取就可以了。可以领取 丧葬费 4对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年迈父母,有每月的补助。

3、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

4、法律分析:分两种情况分析:一种是参保人没到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就去世了,尚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

5、难道全部充公作废吗?还是可以退回?如果能退,该怎么退? 律师答复: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交了35年养老金这次被判刑请问养老金会充公吗

1、犯罪入狱,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都不会清零,会继续保留,但是属于冻结状态,当事人不能缴费也不能代缴,只能出狱之后本人亲自去办理激活手续继续缴纳,缴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了。

2、综上所述,退休职工一旦被判定拘役、管制或***,在***阶段养老金暂停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3、被判刑的人员还有退休金。刑事犯罪后,退休金还是要发的,只是在坐牢期间停发,恢复自由之后,还是要继续发放退休金的。但期满后按照***前的标准继续发放基本养老金。

4、【法律分析】以前所交的养老金是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的,影响的程度根据缴纳养老金的时间来确定。第一种情况是实际缴费开始前判刑并开除的,因为没有交过养老保险费,工龄不能视同为缴费。

人死后养老金余额会被充公吗

不会。规定当事人死亡,其养老金账户里的余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申请办理继承。

可以依法继承。如果参保人员死亡的,无论是在职时去世还是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去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同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并将个人账户中除***补贴外的资金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律师答复: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如果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其遗属不仅能继承退休金余额,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国家规定,即使没有活到60岁,养老金也是可以退回的,所以并不存在所谓去世后养老金充公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