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条件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条件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儿童医保报销标准2021宁波?

儿童医保报销范围:

一、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二、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特殊门诊病种包括: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癌症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糖尿病、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血友病、肝移植术后抗排异、癫痫、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三、门急诊报销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四、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

另外,需要提醒您,为孩子完善保障体系,应在投保基础性的少儿医保之后,还应选择根据综合条件来选择购买适合的商业少儿保险作为补充,给儿童成长最全面的呵护保障。

***院接收的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有:

接受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入儿童***院、社会***院实行审批制度。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具有接收孤儿、弃婴进入儿童***院、社会***院的批准权利。

孤儿、弃婴转送儿童***院、社会***院必须由送养当事人负责与当地民政部门联系。送养当事人是指直接办理孤儿、弃婴进入儿童***院、社会***院案件的公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委会和孤儿的法定监护人。

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院、社会***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一)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三)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复印件;

(四)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五)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六)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七)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复印件;承办人员在收到送养当事人的申请、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材料后,应认真进行审查。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接受,材料不齐的,告知补充内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宣布不予接受,并讲明理由;

承办人员在收到孤儿、弃婴的证明材料后,应当面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并记录在案,对予能够到达现场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去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调查取证、确认孤儿、弃婴身份,并符合转送儿童***院、社会***院条件的,应开具《孤儿、弃婴转送社会***院通知书》,送养当事人签字领取后,由送养人到当地儿童***院、社会***院办理孤儿、弃婴收养、入院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条件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少儿住院医疗保险条件要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