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要瞎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要瞎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交通责任认定书交给检察院不签行吗?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书,当事人签不签字都一样。并不影响什么,若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具体内容如下: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以当事人签字为生效要件的。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核。

  如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可以作为证据向法庭提交,庭审过程中若无相反证据推翻该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会***信该认定书上的责任认定。

其实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一是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没有加盖公章是否有效?

1、事故认定书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文书,需要加盖交警部门公章,并且有负责此事的交警签字。

2、如果没有加盖交警部门的公章或者负责此事的交警签字,这个事故认定书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没有加盖公章是否有效

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完,经办交警说要上面盖章说话可信么?

答日,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完,经办交警说要上面盖章,这是对的,可信。我们知道,交警处理事故,他们是代表交警部门来处理,而不是他们个人行为,他们作出的责任认定书是代表交警部门出具的,自然要经过部门的最后审核,认定,最后加盖公章,这份认定书才能生效,所以,交警说要上面盖章。

为什么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只是一张白纸来敷衍人的?

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负责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的文件。它的主要目的是根据事故现场勘察、证据收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然而,有时候人们对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内容和结果感到不满意或不公平,认为它只是一张白纸来敷衍人。这可能源于以下一些情况:

1. 误判或不公正的认定:在一些情况下,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存在误判或不公正的情况。原因可能包括事故调查不全面、证据不充分、主观因素等。这可能导致当事人对认定结果有所质疑。

2. 无法满足索赔需求: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对认定书不满,是因为认定结果无法满足其索赔要求。认定书上的认定结果会直接影响事故双方在索赔、保险理赔等方面的利益。

尽管有以上情况的存在,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仍然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对事故责任的认定结果,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于不满意的认定结果,当事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法律诉讼、调解等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在此过程中,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并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是很重要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要瞎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要瞎签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