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扬州公积金怎么样提取?

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或异地住房公积金***,且***余额未结清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

提取公积金还贷方式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账还贷,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剩余金额;二是现金提取,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报账制原则,提取额度不超过报账期实际归还住房***的本息之和。

第一步:

  申请。职工携带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申请。

  第二步: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职工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复核后,签署审批意见。

  第三步:

  提取。职工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卡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扬州公积金最高贷多少?

一、公积金***最高限额

按照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从2019年10月15号开始夫妻双方可以***5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为30万。住房公积***还款能力系数0.5。

公积金怎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1、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需要准备的材料。

2、或者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下载表格。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要的材料。

3、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4、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到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或者存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的,例如,当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们在住房层面有要求,或是有别的政策容许的主要用途的情况下,是可以转出个人账号里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

而这种情况主要包含:选购或是修建自住房的、还款购建自住房***本息的、退休或是离休的、彻底或者部分失去工作能力,而且和企业停止劳务关系的等状况。

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一般只有三种,而且都比较极端。

第一种是职工退休,职工退休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有全套材料即可。

第二种是职工死亡,由继承人提取,同样需要材料。

第三种是职工完全丧失劳动力或是签订了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此外由于各地规定不同可能有例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